《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批准为国家标准,于2022年4月1日起实施。
《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该规范。
光伏:要求新建建筑安装光伏系统,且使用寿命应高于15年。同时,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的光伏组件设计使用寿命应高于25年。
碳排:要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2/(m2•a)以上。
节能:要求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进一步降低,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基础上降低30%和20%,其中,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其他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为65%;,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为72%。无论是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还是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
《规范》重点内容如下: